1、犹豫期退保损失
犹豫期也叫做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防止投保者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犹豫期退保是指投保者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投保者是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者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用,而有些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2、正常退保损失
一般只要超过犹豫期的退保都视为正常退保。如果投保者已缴纳满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而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因此,如果是正常退保的话,投保者将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一、购买保险后的注意事项
(一)有效利用犹豫期为确保客户投保纯属理性和自愿,保险公司都会为新客户提供一段犹豫期来对自己的投保行为做冷静的考虑。犹豫期内,投保人有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将全额退还已收保费。
犹豫期一般为投保人签收保单后的十天。如果您发现保单条款规定与保险计划书或营销员陈述不符,或者经冷静考虑认为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等不合适,则应尽快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认真对待回访保险新单回访,是保险监管部门为强化保险公司的售后监督责任做出的有关要求。为有效保障保险消费者利益,自2007年起,北京保监局要求在京保险公司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新单业务都要进行100%回访。
回访的主要内容,是向投保人核实销售人员销售过程中是否如实介绍保险责任、犹豫期权利、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未来发生纠纷时,回访录音或相关面访材料将作为核实销售行为是否合规的重要证据。因此,投保人在接到回访电话或接受当面回访时,应认真回答,不要随意敷衍或轻率作答。
(三)长期持有保单应注意事项当您决定长期持有保单,您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妥善保存保险单:将保险单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记下公司名称、险种名称、保单号码及保险金额。如有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补发。保险单是您购买了寿险的主要凭证,在您向寿险公司索赔,申请变更合同内容或其他服务时,必须要提交保险单。
2、将投保情况告诉受益人,以便将来发生风险时受益人能及时领取保险金。
3、按时交纳续期保费,避免因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
3、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联系方式、住址发送变更时,要及时通知寿险公司。
二、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能否要求全额退保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不能要求全额退保。被保险人主动解除保险合同的。不能全额退保。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因此,投保人不能要求保险人返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只能要求扣除手续费后的剩余价格。手续费一般是保险人在保险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费用,包括各保单平均承担的保险企业营业费等费用。因此,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是合理合法的,投保人不应主张全额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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