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每月应缴纳公积金的最低数额,目前为2460元。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成都公积金最低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每月应缴纳公积金的最低数额。根据税后工资收入的不同档次和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基数的具体数额也不一样。当前,成都的最低公积金基数为2460元,也即企业和职工按照公积金比例缴纳。公积金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储备,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同时,缴纳公积金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之一。如果企业未能缴纳公积金或不按规定缴纳,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职工,可以按照其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公积金缴存额度,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数。
如果个人月薪超过成都公积金最低基数,是否也需要缴纳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应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成都的缴存比例为个人缴存比例8%,单位缴存比例12%。如果个人月薪超过成都公积金最低基数,也需要按照该比例缴纳公积金。
成都公积金最低基数是保障职工福利和规范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我们应该认识到缴纳公积金的重要性,依法依规地缴纳公积金,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本市建立住房公积金最低基数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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