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二胎产假128天2023年。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无论是第一胎还是二胎,在法定产假98天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
产假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孕期检查相关证明,各个公司要求也不同;
2、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产假一般是有98天左右,女职工在产前还有十五天的休息时间,这个时间规定,因为现在有预产期,所以都比较精准,所以奖金有120天的时间,就是四个月的时间,包括生孩子还有生完孩子之后身体的疗养期。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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