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开车前8天(含当日):不收取退费;2.7天到48小时内:扣除5%的车费,比如48小时前退票100元的,扣除5%,也就是5元;3.48小时至24小时:扣除10%的车费,例如,车票100元,开车前24小时,但不到48小时,其中10%是10元;4.24小时内:扣除20%的车费,比如车票100元,开车前24小时内,扣除20%,也就是20元;5.开车前48小时至8天期间,开车到站前超过8天变更/变更,开车前8天退款的,仍收取5%的退票费6.已变更的车票(含到站变更)出行日期在春运高峰期的,按票价的20%收取退票费;7.旅客因伤病中途下车的,在退票时收取应退金额20%的退票手续费;火车票退票费新规8.如果列车全程停止运行,可以在收到退票通知后5日内申请退票。退款不收手续费。如果已经换了纸质票,需要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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