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房时遇不合理收费可拨打12358投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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