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个人以下财产: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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