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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2022-09-28 来源:乌哈旅游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在用工之日起订立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双方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变更劳动合同时职工应该注意些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二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面变更,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四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来这项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如果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员工去异地上班,员工应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一意孤行,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

变更劳动合同时职工应注意些什么

一是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二是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面变更,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四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来这项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如果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员工去异地上班,员工应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一意孤行,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仲裁劳动仲裁。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①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④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⑤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⑦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能力签定时应该注意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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