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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人员工资被拖欠怎么办

2021-04-04 来源:乌哈旅游

施工单位拖欠管理人员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施工单位协商;
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整理打卡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来证明您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5.如果您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处理,去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6.如果是对方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话,那么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方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超过时效的话,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案件了。
那么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施工单位拖欠管理人员工资怎么办的内容,您明白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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