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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2020-04-04 来源:乌哈旅游

城管有权利没收东西。城管的权利包括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想举报城管可以在哪里举报

要投诉城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

1.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2.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地方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也对举报制度进行了相应规定

二、城管执法不公平公民如何维权

城管执法不公平公民的维权方式为:投诉、复议或者是起诉。对于城市执法部门不公平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可以就具体执法人的行为去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或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撤销或者更改其执法行为,对此不服的,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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