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的妻子可以吗
法律分析:
如果欠款人的妻子事后追认,或者有证明证明欠款人所借欠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可以起诉欠款人的妻子。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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