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所需资料包括: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广州市)、专用收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报销需要的资料:
(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广州市老工伤人员(1993年8月1日前发生工伤)应携带《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
(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
(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
(六)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申请所需的必备资料清单
工伤保险申请所需的必备资料清单包括: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2.工伤事故发生证明;3.医疗证明和诊断证明;4.工资单或收入证明;5.工伤保险申请表;6.身份证明文件;7.银行账户信息;8.相关医疗费用发票和收据;9.工伤保险参保证明;10.工伤保险缴费凭证等。此外,还需提供其他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文件,如工伤调查报告、雇主证明、职业病鉴定书等。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办理工伤保险申请。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资料的准备符合要求,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结语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资料繁多,包括申请表、认定文件、收据、费用明细等。此外,劳动合同、医疗证明、工资单等也是必备资料。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并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准备符合要求,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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