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误解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无效。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2)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000元误认为1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
二、如何起诉的撤销合同
当有合同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享有撤销权之日起到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届满为止,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
1、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3、法院受理之后,等待法庭的宣判。
4、经撤销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其效力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买卖合同显失公平该怎么办
可以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还有以下情况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