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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2024-05-08 来源:乌哈旅游

1、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

2、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

3、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

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的租赁,其实很有必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尤其是那种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一纸合同对双方利益都是一种保障。不过签订合同也要注意,毕竟合同成立之后也不代表一定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实践中出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例子比比皆是,而这也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租门面要注意什么?

租门面注意事项是:

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

3、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如果发生了破产、企业转制、公司歇业或被注销等情况,如何补救,承租方如不能继续租赁房屋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何补偿。

4、在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作为自然人死亡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否沿续原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

5、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

6、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

二、房屋出租是否要办理租赁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房屋出租不是必须备案,但是备案可以保障当事人的相应权利,由此,还是建议能备案的尽量选择备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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