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服刑时,女方可提出离婚申请。女方需向法院提供离婚所需材料并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通知服刑人员的配偶到庭,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即使服刑人员未到庭,法院仍可判决解除夫妻关系。男方服刑时,女方可提出离婚申请。女方可携带离婚所需材料向法院起诉,如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立案审查。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将通知服刑人员的配偶到庭,配偶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如经法院认可,在服刑人员未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仍可判决解除夫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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