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流程如下:
1、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
2、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
3、商标局受理和审查;
4、核准转让并公告。
商标局认为商标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核准,同时下发《转让核准证明》。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时起发生效力。未履行法定程序,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