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怎样办?
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对经济仲裁不服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对于仲裁裁定之后是不能进行上诉的,但是不服裁定结果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撤销裁定。
二、经济仲裁时间是多久?
(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裁决作出期限: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不包括鉴定期间)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提请仲裁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并没有规定开庭的时间,因此只要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至六个月内结束仲裁就是符合程序的。一般来说,在立案之后的一至三个月内就会开庭,大家注意留意仲裁庭下发的通知即可。
三、经济仲裁适用情形有什么?
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政府也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关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中产生的一切争议。
2、国内经济仲裁。专门解决业主与雇佣者,承包人与发包人、专职开业医生与病人之间有劳资关系,权利、利益等的争议。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经济仲裁裁决的时间是六个月,从仲裁庭组成之日开始计算,六个月内要下达裁决书,若是案情特殊,证据不充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仲裁裁决的,报仲裁机构负责人的批准,可以适当的延长仲裁的时间。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满意怎样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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