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办法计算出具体数额的,最主要的是几十年后等你退休的时候是否沿用现行标准都不一定。 2、如果按照现行标准计算的话是这样: 月领养老金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就是所有个人缴费的钱(职工是这样, 自由职业者 只有缴费基数的8%计入)累计到退休的时候的额度(这个账户中有一定的利息)。 3、基础养老金部分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领取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就是指你缴费基数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比例的平均值。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妥善保存养老保险缴费和个人账户记录,每年至少公示、打印一次个人账户对账单,并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个人账户查询制度,记录个人查询和对账情况,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有异议时,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提出更正的要求。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异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实和更正。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是维护参保职工权利的一项措施,它有利于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的监督作用。另外,由于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以及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情况,与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直接相关,通过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制度,可以避免和有效解决职工退休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个人账户记录问题发生纠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人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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