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所以扣分标准应该按照机动车扣分标准执行。
根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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