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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没到期。不让员工上班。该怎么办

2020-03-06 来源:乌哈旅游

辞工没到期,不让员工上班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3、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4、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5、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6、诉讼程序。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在现在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违约金支付有两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综上所述,老板拖欠工资,又不给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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