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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刑罚规定及其判定标准

2021-07-04 来源:乌哈旅游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失主寻求律师协助收集证据资料并起诉,否则警方不会立案侦查。侵占罪的构成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

法律分析

侵占罪会被判刑。

所谓侵占罪,按照《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都构成侵占罪。

而侵占罪是会被判刑的,根据刑法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失主找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追究侵占者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失主报警,警方也是不会立案侦查的,顶多帮忙协调。

侵占罪构成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结语

侵占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犯罪者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规定,犯侵占罪的,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将面临刑罚的制裁,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失主需要自行收集证据并起诉,否则警方可能不会立案侦查。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对于明知属于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却仍非法占有的行为,必须具备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过失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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