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查:查工作着装、查精神状态、查个人安全用具;
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措施。
法律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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