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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后银行也要变更吗

2020-12-06 来源:乌哈旅游

股权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
股权变更的方法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包括动产、不动产及知识产权等手续。
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如下:
1、知情条款,受让方已经对拟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
2、优先权条款,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
3、转让标的条款,转让的标的应当明确是目标公司的股权;
4、价格的确定方式,实践中股权的真实转让价格有可能与协议中所写的价格不一致;
5、股权的内部登记,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
6、风险转移与追偿,公司经营的利益分配和投资亏损的承担;
7、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变更股权的需要前往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变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确定股权转让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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