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权、转让股份的权利、知情权、盈余分配权、对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法律分析
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拓展延伸
股东权益保护:新公司法规定下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中享有多项权利。首先,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包括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参与选举董事会成员等。其次,股东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以获得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此外,股东还有优先购买新股的权利,以保证其在公司增资扩股时不会被稀释。股东还享有信息透明的权利,公司应向股东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和经营信息。最后,股东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享有优先清偿权,以保护其权益。总之,新公司法规定下,股东拥有一系列权利,旨在保护其合法权益并促进公司的良好运作。
结语
股东在公司中拥有多项权利,包括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分配利润权、优先购买权和信息透明权等。这些权利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良好运作。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益得到更加明确和充分的保障,为公司治理提供了更加健全的基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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