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购房定金的意义是什么

购房定金的意义是什么

2022-02-01 来源:乌哈旅游

购房定金是指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规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定金方如不履行合同就失去了定金权,无权索要定金。接受定金方如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这样,当事人为避免受定金制裁,从经济利益上考虑,也能促使自己认真履行,体现了定金的担保作用。

定金在经济合同履行时,可抵作价款,这样,定金作为应予给付的款数中所付之款,也是一种预先给付,起了预付款的作用。但是,定金虽有预付款的性质,却与预付款有本质的区别:在不履行经济合同里,预付款没有担保作用,不产生定金的法律后果;而付款方不履行合同时,有权要求返还预付款。

一、定金和订金哪个有法律效益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二、签订合同后违约预付款需要返还吗

签订合同后违约预付款是需要返还的;

预付款是产品或服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款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

由于预付款并不是定金的性质,法律对于预付款并没有规定,而对定金做出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违约,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预付款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未约定对方可以留置您的预付款,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但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对方有证据证明的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