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退彩礼的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没有结婚彩礼钱要全部返还吗
(一)没有结婚彩礼钱并不一定要全部返还,这是由于在现行法律规范之中对彩礼返还的数额返还的比例等事项,并没有作出限制性的规定。而仅是规定了材料需要返还的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领证没有同居可能需要将彩礼全部退还给男方、也有可能仅需要退还50%、70%等比例的彩礼,具体的退还比例可以由那女双方协商,对于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则可以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三)通常情形下,未领证未同居,则彩礼100%退还。
未领证已同居,同居时间长短与返还比例没有关系。彩礼返还一般50%或60%。
三、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是什么
(一)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况是:
1、给付彩礼的一方,因婚前给付并导致其生活困难;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没有结婚彩礼钱并不一定要全部返还,这是由于在现行法律规范之中对彩礼返还的数额返还的比例等事项,并没有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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