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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运动会受伤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2024-04-01 来源:乌哈旅游

职工参加本单位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中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和不能认定为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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