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在一定限度内不用负刑事责任,致人受伤要负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医药费。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不必要的限度损害行为。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并列的,只有两者同时具备,才是防卫过当。虽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虽然造成重大损害,但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都不能以防卫过当论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认定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但是,因为现实中“侵害行为”的来源不同、表现不同,所以,特殊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内容也不同。例如,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行为中原则上不成立正当防卫,但符合特殊条件的,也可能成立正当防卫。本案就是一起相互斗殴中进行防卫的情形。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双方具有积极地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与行为,客观上也是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这是一般原则。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是并列的,只有两者同时具备,才是防卫过当。虽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虽然造成重大损害,但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都不能以防卫过当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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