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而不是是否能够找得着。只要证据确凿,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会给立案受理的,尤其是现在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时法院只对案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起诉后找不到被告人怎么办
1.起诉后找不到被告人的,经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躲避不出现的,法院会将其拘传到庭参加庭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刑事自诉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1)立案审查阶段。《解释》第188条规定,在立案审查时,有被告人下落不明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2)审理阶段。《解释》第20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涉外离婚被告找不到人有什么办法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上述方式都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开庭不出席能不能打官司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如果遇到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仅就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
经审查
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 该内容由 谷祥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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