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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物被人侵占后怎么弄

2020-08-14 来源:乌哈旅游

个人财物被人侵占后可以要求侵占人退还财产,拒不退还的,被侵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一、哪些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自诉状

自诉案件可以适用刑事自诉状。自诉案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所以受害人需要自己写刑事自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什么是刑事案件自诉人

刑事案件自诉人是指刑事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如何进行侵占罪诉讼

受害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自诉书的方式提起侵占罪诉讼。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才能引起诉讼程序,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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