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买车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借钱买车是婚后买车且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丈夫借钱买车是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以夫妻的名义借的,且车辆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算共同债务。
一、分居后丈夫欠外妻子有义务替其偿还吗
分居后丈夫欠外债妻子不一定有义务替其偿还,如果该债务所借款项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有义务替其偿还;如果是丈夫个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妻子没有义务替其偿还。
二、离婚后银行贷款要共同承担吗
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夫妻共同名义所借的债务,只要这个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那么这个债务就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而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单独出借的,远远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一般是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债权人能够有证据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所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但是夫妻双方在借贷的时候呢共同有签字,或者一方钱借钱的时候,没有另一方的签字,但另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
三、老公欠信用卡被起诉妻子有影响吗
丈夫信用卡逾期还款被起诉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会受到牵连。丈夫信用卡的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相反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负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