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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出钱购房,离婚房子怎么判?

2024-05-03 来源:乌哈旅游

夫妻买房,若只有一人出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且已全额支付,则算个人财产;若只支付首付,则房屋部分共同财产。若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算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法律分析

第一,结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产,如果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

1. 如果房款已全额支付,房屋算作该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

2. 如果房款仅支付了首付款,房屋仍属该方个人财产,但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共有。

第二,结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产,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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