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出生证明男方扣押不给的情况的话,可以请当地的派出所帮助与男方沟通一下,把相关的情况跟男方说明一下,希望他能够尽快的拿出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要给自己的孩子带来什么影响,或者可以让男方给女方出具相应的证明;如果男方还是不肯给的话,那女方其实是可以去补办证明手续的,只需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然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就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
出生证明是宝宝人生路上的第一个证明,它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它可以证实宝宝是在中国境内出生以及相应的出生状况等基本内容;
2.证实出生宝宝有哪些直系的血亲关系;
3.它是宝宝申报国籍的重要医学方面的根据;
4.它也是户籍登记机关给新生儿户口登记的重要依据;
5.刚出生的宝宝可以凭借它获得一些保健服务;
6.《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作为有效凭证办理小朋友相关事项。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2.新生儿父母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携带宝宝出生时所在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办理。
(1)待小朋友出生后,父母需携带两人身份证,在孩子出生时所在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父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出生医学记录》,前往小朋友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申请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证明的相关流程如下:
(1)拿着《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缴纳费用。
(2)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
(3)单子上一般会有如下的内容需要家长填写:爸妈的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宝宝的名字,宝宝的户口地址,妈妈的居住地址等等。若在住院期间,小朋友尚未取好名字,可用小名暂代。但是产妇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确定宝宝的姓名,否则部分医院不会发《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建立医疗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医学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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