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字号包含行政区域代码、年号、婚姻登记顺序序号等信息,本人及他人单凭结婚证字号一般查不出什么。结婚证内包含的内容是属于个人隐私,一般都是要本人持有效证件或才能查询。他人调取结婚档案信息则需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档案利用相关规章实施。,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确定审批程序。婚姻登记档案一般仅供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当事人使用;司法机关、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为了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合法证明可以查阅;其它单位、组织或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查阅婚姻登记档案,须经档案保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查阅手续;婚姻登记档案一律不外借;利用者不得损毁婚姻登记档案,不得随意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章: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六)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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