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入最新规定一: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开展“14+7+7”健康管理措施。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 管理措施。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2、出入最新规定二:外省人员的“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带星号,应对照疫情中高风险(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划分情况进行自我申报。 出行人员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等异常码,或“健康码”为绿码但行程卡带星号且根据其自主申报需纳入“14+7”或“2+14”健康管理的,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甄别后,实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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