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时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如不服,可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其内容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与法律依据分析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与法律依据分析旨在深入探讨公安机关在立案过程中的程序和法律依据。在中国,公安机关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案件进行登记、立案、侦查和审查的一系列程序。立案程序包括案件接报、立案审查、立案决定等环节,而法律依据则是指公安机关在立案过程中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等。通过对公安机关立案程序和法律依据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安机关立案的合法性、程序正当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性。这对于确保公安机关立案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公安机关在立案工作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程序合法、正当。立案程序包括案件接报、立案审查、立案决定等环节,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在立案过程中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等。深入探讨公安机关立案程序和法律依据,有助于确保立案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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