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商名称核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工商名称核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4-03-05 来源:乌哈旅游

1、股东身份证原件,最好2人以上。法人代表、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企业名称,股东出资金额:法人代表、股东各自的出资比例和注册资本是多少。

2、公司经营地址:也是公司注册地址。

A、公司地址在那里就在那个区办理。

B、核完公司名称后签定租房合同原件2份,房产证的情况最好电话联系,说明实际情况。

C、以公司名称签定,法定代表人签字。

3、企业名称:最少5个,最好多起一些,重名太多,按你最中意的顺序排列。

4、经营范围:主营是你核名的依据,主营是什么业务。把你能做的经营范围都写清楚。

5、注册资金最底3万元以上。

6、1人公司注册资金最底10万元。

7、股东本人签字,签字要清楚,不要艺术字。这个签字与后期所有提交资料签字要一致。

一、名称核准注意事项

(一)名称有效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名称延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三)名称注销

1、申请人可以在名称有效期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预先核准名称。申请注销名称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并同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管辖机关因申请人改变拟设企业登记事项而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预先核准的名称,名称注销程序依照前款规定。

名称注销后,申请人应向变更后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

(五)变更投资人

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投资人与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投资人有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投资人部分变化的,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包括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同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提请注意:全体投资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②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更换投资人。

③使用投资人姓名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的,该投资人退出投资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六)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信息调整。

申请企业名称信息调整的,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字号许可方式改变的还应重新提交授权(许可)文件。

特别提请注意:全体投资人发生变化的,或因前述信息调整导致企业名称构成发生变化的或导致同行业内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登记机关不予调整企业名称信息,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