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没有房产证,被继承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出示相关材料,证明拆迁房所有权人,查证属实之后,公证机关也会将所述情况进行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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