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立案监督
1、指有监督权的机关和公民依法对立案活动进行监视、督促或者审核的诉讼活动。例如检查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的立案是否符合条件,程序是否合法,对应该立案的是否立案,不应该立案的是否撤销立案,检察机关对自己的下级的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申请立案监督需要什么材料
1、立案监督申请书一份;
2、不予立案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经过公安机关复议的,提交复议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一份;
5、申请人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须提交与被害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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