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犯罪分子进行赔偿的情况。当判决确定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如果被判决人无力履行判决,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如果仍无法得到赔偿,被害人可以向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然而,国家赔偿委员会并非针对所有情况都予以赔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依法主张民事权益时已经完全履行法律程序;
2.被害人已经向判决确定的刑事责任人主张民事赔偿权利,或经法院判决确认其损害应由刑事责任人承担后再向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3.刑事责任人不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难以追究刑事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被害人的损害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条:对于因司法机关错误执行职务侵犯国家赔偿权利人合法权益,或者因司法机关未能及时调查破案、执行判决、执行裁定等侵犯国家赔偿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依照本法予以国家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判决确定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赔偿金的,应当同时确定支付期限和赔偿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执行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赔偿金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被告人应承担的赔偿民事损害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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