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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前夫应该支付的抚养费用是否可以减少?

2024-03-19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应该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抚养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如果经济能力发生改变,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抚养费用。但是,抚养费用不是可以随意减少或取消的,必须依据司法部门的判决或协议,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子女由无过错方抚养,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赡养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应当根据被抚养人的实际需要和抚养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如果经济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应当根据情况调整抚养费的数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子女的抚养费用,应当以维持子女生活必需为限度,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

总之,离婚后,前妻/前夫应支付的抚养费用不是可以随意减少或取消的,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确定,如有需要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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