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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坚持不同意可以离婚吗?

2020-11-17 来源:乌哈旅游

可以,如果是男女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要求离婚的,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都可以到相关部门去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

离婚其实指的就是夫妻双方在以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下解除了二人的婚姻关系,并且终止了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离婚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就是登记离婚,而另外一种则是诉讼离婚。

前者指的是夫妻两方在协商一致之后,就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的机关里边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其中协商一致的内容一般应该要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离婚意思的表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财产的分割等内容,都应该协商好;后者则是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只能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然后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决定是否准许双方当事人离婚,在判决的时候,通常在孩子未成年的情况下,还将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和给付,以及财产分割和债务归属等问题。

对于诉讼离婚,如果说能够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而且在法院进行调解结果无效的时候,可以准许其离婚,如果不能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明,一般是不会准许其离婚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男女双方中的其中一方要求离婚的,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都可以到相关部门去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

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的规定,应该首先对离婚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再对其诉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具体判决。假如说出现了下列情形中的一种,经过调解之后无效的,是应该要准许其离婚的:

第一种情形是夫妻间的一方重婚或是有配偶的情况下与第三人同居的;

第二种情形是夫妻间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的;

第三种情形是夫妻间存在赌博或者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的;

第四种情形是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了两年的,但是需要提供分居原因的证明,如果是因为工作调配而分居两年的情况,是不会被准许离婚的;

第五种是其他一些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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