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不放人,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该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或控告。,首先,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受理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机制。,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就说明案件当事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超过37天不放人,就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完整的证据,决定实施逮捕。,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机制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机制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机制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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