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是这样,你请的律师由你付律师费,所以发票是开给你。然后打官司结束法院判决由对方支付律师费,你再凭发票找对方要就行了。找律师上有事找律师。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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