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的,以该约定为准;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按月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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