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父母同意离婚的孩子的监护权属于女性,男性有权回去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变更:父母离婚不影响对孩子监护权的行使,父母争夺的是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或者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父母还需要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