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离婚隐瞒婚史不是法定离婚原因,法官需结合其他情形判断感情是否破裂决定是否判决离婚,你需要提供其他辅助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原因,虽然女方隐瞒婚史的行为确实很过分,但是是否能够导致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2、关于小孩抚养法官把握的原则是有利于小孩的成长,你母亲一直抚养,你争取抚养权有较大优势;同时,没有抚养小孩的乙方要支付抚养费。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法院会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关于财产的分配在你陈述中为说明你名下财产时婚前的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前取得一般为你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一般为共同财产,离婚则需均分;另,你名下财产多为公司股权,这在法律上处理较为复杂,若真走到离婚走一步,建议还需仔细咨询律师。如果婚前婚后并无订立财产相关协议,离婚时对于婚后的共有财产原则上是夫妻双方均分。如果您的工厂是在婚后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您的份额您爱人是有权分割的。女方虽然隐瞒了婚史,但是隐瞒婚史并不是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一般还是双方均分。综上所述,离婚对您是不利的,无论是财产分割上还是对女儿以后的成长,甚至对您事业的发展上,因此不建议您冲动离婚,双方先冷静一下,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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