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