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无效婚姻能登记吗
我国的无效婚姻不能登记,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二、婚后确诊患有躁郁症可以判婚姻无效吗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只有三种,即一方或双方重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此可见,即使夫妻一方婚后被确诊患有躁郁症,也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解除无效婚姻的方式:当事人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调查,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作出婚姻关系无效的通知。且申请婚姻无效的权利主体为,以重婚为由的,申请人有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为由的,申请人有当事人的近亲属,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申请人有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