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财产分配一年内可反悔,如一方隐瞒、转移、虚假共同债务,可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可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受理。若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会驳回请求。
法律分析
离婚调解书中的财产分配可以被撤销。在法院进行离婚调解财产分割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调解书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如果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被一方当事人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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