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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2021-06-27 来源:乌哈旅游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签字声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在申请登记时必须同时在场。离婚的,还应当持有离婚证。在实施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允许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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